[寫在2008]
今,我和L依然保持著友好關係。
我相信男女之間有純友誼的存在。
心情不佳的夜半時分,可以卸下所有的心防,跟他發牢騷訴苦、一起喝個爛醉、分享生活中的酸甜苦辣,卻沒有絲毫曖昧、乾脆清爽而毫不黏膩的那種情誼。
我仍然相信,你呢?

 

《我一定把你搶過來》    2003-02-27 10:55:14 

如果我那時候知道妳這樣,我一定會把妳搶過來!」

L在電話那頭有些激動地說著。聽見他這麼說,我一時不知該如何回應,但心底滿滿的感動。
L是國中的死黨之一,屬於男與女之間的純友誼之一。
我一直相信,友情與愛情的發展,始終存在著時間的分水嶺。一但越過這個分水嶺,風景截然不同也不容許再回頭。
L從很久以前就是喜歡我的。但是我們的感情已經選擇了友情的路口,是涓涓細流也是溫暖自在的。

「妳需要一個人把妳帶出來」

有些朋友就是懂得適時伸出他溫暖的手,拉妳一把。
L便是這種朋友,感受敏銳、心很柔軟。
我很滿足也很感激。
這樣,就夠了。

「不如哪一天我們秘密交往吧!」

L提議著,似乎很正經地。我笑著要他別開玩笑了。
我沒有告訴他,愛情的路口,早在多年以前,我們就錯過了。
也忘了告訴他,他這樣疼惜我,我的心已經有力量了。

這樣,就夠了。真的。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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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mo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