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情裡的先來後到倫理一向是個無解謎題。

如果非得要我老實說,Y在心裡佔去的那塊空缺沒有人可以補得上,我想我於他而言亦是如此。
但這並非表示我已失去愛的能力或者無法遺忘Y。

我愛的那個時期的Y,已在2008年消逝了。
這點,我很清楚。

愛的地圖,ㄧ直都在變動著。
我嘗試著拓展愛的可能與層次。

而C是汪洋中的小島,適合停泊休憩卻不適合長久居留的屬地。



*圖 : Portobello Market, London





《先放棄,才能擁有?》 2003-02-20 00:35:01 


今天和大學的好姊妹碰面。

兩年來,身旁所有的好友關心我的方式都一樣。總是問:你和Y最近怎樣?或者問,Y和那個女的呢?或許是麻痺了,或者我催眠自己相當成功,可以面不改色,笑笑地說:不知道,他們應該還不錯吧!

他們不知道我在堅持什麼。而我也已經解釋到無話可說,有時候,就只剩下一聲輕輕的嘆息...
這種情形,在C出現後,似乎有了轉變。

我跟幾個姊妹淘說了C的事。於是她們開始關心起我和C的進展。其實我也很狡猾,用C當我的擋箭牌,因此逃避了不少關於Y的追問,包括情人節那天的秘密。

C何其無辜。我心裡這麼想。

朋友問了:你喜歡C嗎?我覺得如果你沒有定下來,先離開Y,對C很不公平耶!

可是我的的確確跟Y分手了啊!
我一定得先讓自己到達真空狀態,才有權利再去愛一個人嗎?我真的得這樣做嗎?

我喜歡C嗎?我也不停地問自己這個問題。我不討厭他,可是若要談愛情,真的還太早了。
儘管Y傷害我如此深,我仍然必須讓自己維持在available的狀態。我要相信自己是值得被愛的。

是的,我還深愛著Y。
但C也不是笨蛋,他會知道該怎麼保護自己的。


先放棄,抑或先擁有?


愛情,無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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